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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处工作职责

[日期:2024-05-21]

    审计处是学校设立的内部审计机构,在校党委和学校主要负责人领导下,依据国家法规、上级主管部门和校相关规章制度,独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主要职责为: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对校内经济活动实施审计监督,为规范秩序、促进管理、提高效益、防范风险提供审计服务。

、建立健全学校审计工作规章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和工作流程,严肃工作纪律,促进审计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根据学校的总体规划和中心工作安排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对学校经济活动中的重点事项进行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

、根据工作需要,对学校和所属单位下列事项进行审计:

(一)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情况;

(二)发展规划、战略决策、重大措施和年度业务计划执行情况;

(三)财政财务收支和预算管理情况;

(四)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情况;

(五)基建项目建设全过程及修缮工程项目竣工结算情况;

(六)学校中层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

(七)按需开展货物或服务采购预审;

(八)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要求办理的其他事项。

、对被审计单位执行审计意见和审计结论的情况进行跟踪,组织督办审计整改工作。

、组织审计人员的后续教育及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审计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

    七、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