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师范大学工程竣工结算审计送审表
报审日期: 年 月 日 审计处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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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工程名称/地点:
2. 施工合同( )册/页;合同价( )元;预算书( )册/页
3. 工程验收报告( )册/页; 工程结算书( )册/页;
4. 工程管理部门初审后的送审结算金额( )元;
5.工程变更情况 变更增减金额合计 ( )元;签字齐全的工程变更资料(含设计变更、洽商、签证单、图纸会审等)( )册/页;
5. 工程管理部门的确认单( )册/页(含工期、人工、材料、设备)
6. 工程管理部门供货的材料、设备单( )册/页;
7. 工程招投标文件 招标公告( )页;招标文件( )册/页;
投标文件( )册/张;中标通知书( )页。
9.图纸 招标图、设计施工图( )册/张;竣工图( )册/张;
10.工程管理部门需说明的其它事项( )册/页;
11.承诺:本工程项目竣工结算资料和工程造价相关资料已全部提交,我单位对送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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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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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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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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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经费项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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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管理部门配合结算审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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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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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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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配合结算审计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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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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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管理部门意见:
经办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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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方确认:
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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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处对报审材料的初审情况:
审核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委托审计公司对材料初审情况
审核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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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 “内蒙古师范大学工程竣工结算审计送审表”的填报内容应由学校工程管理单位填写,对承诺进行签字确认;并在“工程管理单位”栏请工程管理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后送审计处。工程竣工结算书应附施工单位施工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全部送审资料请提供纸质版原件,审计结束后将招标文件、图纸归还送审单位。不能提供原件的,请在复印件资料上加盖工程管理单位公章(骑缝章),送审的复印件资料审计处不再归还送审单位。
3. 工程结算书和投标报价(合同预算书)必须同时提供电子版文件,电子版文件发至763068179@qq.com。(预算软件文件);竣工图应加盖竣工图章,图纸(含招标图、施工图、竣工图)如有电子版,需同时提供。
4. 表中第3项“工程验收报告”是工程管理单位对竣工工程的验收意见;专项工程应同时提供专项工程验收合格意见;新建工程应提供五方(设计、勘察、施工、监理和建设单位)竣工验收合格意见并签字盖章。
5. 表中“资金来源”栏中“经费项目号”按照项目立项时填写。
6. “工程管理单位确认单”是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管理部门对施工方关于工期、人工及人工、材料、机械设备单价的批准价格;“工程管理单位供货的材料、设备”为工程实施过程中由工程管理单位自己采购的材料、设备,工程管理单位应提供采购合同及与施工单位的交接货清单。
7.“工程变更情况”需要提供由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人和分管校领导签批的变更报告;超出中标价10%的变更还需提供经校长办公会或党委会研究同意的会议纪要或批复文件。
8.其它事项应提供施工单位使用学校水电等费用明细表,并经施工单位和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