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和服务类采购报审指南
一、按我校相关规定,一次性采购单件货物采购金额20万元以上(含)、批量货物采购金额50万元以上(含)、服务类20万元以上(含)、科研仪器设备100万以上(含)的物资采购活动,须提前报学校审计处做采购预算审核后,方可到国资处办理采购业务。
二、各申购部门、二级学院在市场调研的基础上,需向审计处提交如下送审资料(需同时提供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
1.采购项目预算送审表
2.采购项目概算、可行性报告、大型仪器设备(软件)的采购论证报告(100万以上)、立项批复文件等相关资料复印件
3.货物、服务采购需求及参数一览表
4.采购项目预算编制说明
5.三家以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报价清单及相关佐证材料
6.采购部门会议决策材料(会议记录或会议纪要加盖公章)
7.相关设计图纸、图样及规格数据
8.其他与采购相关的资料
附件1:采购项目预算送审表
附件2:采购项目预算编制说明模板
联系人:庄慧超
联系电话:0471-7383753